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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6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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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稅新知
接案族收入多少該成立公司?個人、行號、公司稅負一次比較

撰文者/游上逸會計師

 

前言

 

接案族要不要成立公司,多數人用「收入到多少」當門檻,這是被誤導的迷思。真正的開關是「這筆錢你要不要留在公司繼續滾」。如果你每年都把賺到的錢全部領出來花掉,成立公司(營所稅 20%+股利分開計稅 28%,合計約 42.4%)在稅務上反而比個人綜所稅最高的 40% 還貴。而且不必一步到公司,中間的「行號」常是成本更低、又能合規開立憑證的過渡。公司省稅的價值在「盈餘留在公司遞延、再投資」與「負責人合理薪資拆分」,前提是你撐得起一年數萬元的合規成本。實際仍須依個人所得結構個案試算。

接案、做顧問、接設計、當網紅,收入愈做愈大,身邊一定有人跟你說:「你該開公司了,可以省稅。」聽起來很合理,但真照做的人,有不少最後發現稅沒省到、每年還多了一筆養公司的開銷。

問題出在大家把順序搞反了。該不該成立公司,不是先看你賺多少,而是先看你打算拿這些錢做什麼。 這篇用現行稅制把三條路講清楚,幫你判斷自己現在站在哪一棒。

 

個人、行號、公司,三條路差在哪?

 

同樣是把接案收入變成自己口袋的錢,依身分不同,會走三條完全不同的課稅路徑。

個人(沒做任何登記):接案收入要依實際內容歸類,可能是執行業務所得、稿費/版稅、薪資或其他所得;常見的專業接案與網紅平台分潤多落在「執行業務所得」。減掉費用後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,按 5% 40% 累進課稅。114 年度級距是:所得淨額 59 萬以下 5%、59 至 133 萬 12%、133 至 266 萬 20%、266 至 498 萬 30%、498 萬以上 40%。

行號(獨資、合夥):要辦稅籍登記、課營業稅,但自 107 年度起,獨資合夥免計算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,所得直接列為你個人的「營利所得」,一樣併入綜所稅按 5% 到 40% 課一次。換句話說,行號不是獨立的稅體,而是「穿透」到你個人身上課稅。

公司(有限、股份有限):是獨立的稅體。先課 20% 營利事業所得稅,稅後盈餘分配給你這個股東時,再課一次股利所得稅;盈餘如果留著不分配,還要加徵 5% 未分配盈餘稅。這就是公司「公司階段+個人階段,兩階段課稅」的本質。

一句話記住:個人和行號最終都只按「個人累進稅率」課一次;公司是「先 20%、再看你分不分配課第二層」。後面所有判斷,都從這個差別長出來。三條路的取捨,可以先用這張表抓重點:

型態

適合誰

優點

缺點

個人接案

收入還低、客戶不要求發票

最簡單、成本最低

客戶要發票不方便、稅率高時壓力大

行號

需要稅籍、營業稅合規,但還不想養公司

成本低、可作過渡

責任無限、所得仍併入個人

公司

需要留盈、募資、招員、責任隔離

可留盈再投資、有法人架構

兩階段課稅,記帳健保清算成本高

 

為什麼「收入破百萬就開公司」是迷思?

 

坊間最常見的建議是「收入到某個金額就該成立公司省稅」,講得好像收入是唯一開關。這句話在某些情況對,但它漏掉了最關鍵的一個變數:你要不要把錢留在公司。

把數字攤開就清楚了。公司若把盈餘全數分配、又採股利 28% 分開計稅,合計有效稅率是 20%+(120%×28%42.4%——比個人綜所稅最高的 40% 還高。(這是採 28% 分開計稅的情境;股東若改採合併計稅、享 8.5% 抵減,結果會不同。)也就是說,成立公司只是為了每年把錢全部領出來花,稅務上幾乎沒有好處,甚至更貴。

公司真正會贏,是靠另外兩個機制,而不是「單純分配」:

第一,盈餘留在公司不分配,有效稅率約 23.6%(營所稅 20% 再加未分配盈餘稅 5%),明顯低於個人 30%、40% 的級距。當你的錢可以長期留在公司再投資、不急著領出來,這個遞延就划算。

第二,負責人合理薪資拆分。把一部分盈餘以合理薪資發給自己,薪資是公司費用(可扣抵、壓低公司課稅所得),個人端又有 21.8 萬的薪資特別扣除額——這筆扣除額是執行業務所得用不到的。其餘留在公司,同時壓低公司與個人兩端的稅。

所以更精準的判斷是:把公司當成「蓄水池」才划算,當成「提款機」就吃虧。 你的錢若要留在池子裡蓄起來再用,公司有遞延與拆分的優勢;你的錢若每年都要從水龍頭全放出來,那留在個人或行號通常更省、也更省事。決定權不在你賺多少,在你這筆錢的去向。

 

那到底什麼時候該成立公司?

 

把「收入金額」這個錯誤的單一門檻換掉,用四個訊號來判斷。出現愈多,愈該升級:

一、客戶開始要統一發票。 客戶多是公司行號、頻繁要發票時,個人身分接不了,這常是「不得不升級」的第一個觸發點。

二、月銷售額跨過營業稅關卡。 114 年起,銷售勞務每月超過 5 萬(銷售貨物 10 萬)就達起徵點;平均每月未達 20 萬可用小規模 1% 查定、免開發票,平均每月達 20 萬(或經國稅局認定具開立能力)就要開統一發票、課 5%。

三、個人稅率區間偏高,且錢能留著再投資。 當你的所得淨額進入 30%(266 萬以上)甚至 40%(498 萬以上)級距,又能把盈餘留在公司,公司的遞延優勢才真的發揮。

四、需要責任隔離、募資或招員。 接高金額、賠償條款多的案子想要有限責任,或準備引進合夥人、做股權分潤、擴編團隊——這些是公司型態的非稅優勢,本身就是成立的正當理由。

對照下來,一般的路徑通常是:收入低、客戶多為個人、費用又少,維持個人最簡單;客戶開始要發票、營收跨起徵點但稅率仍低,先用行號(小規模 1% 起,再視規模升一般 5%);真的進到高稅率級距、能留盈再投資、又有責任或募資需求,才成立公司,並用「合理薪資+留存盈餘」去組合優化。實務上,自由工作者主要收入大約做到 150 至 170 萬,就值得找會計師做一次節稅規劃評估——這不是「一定要成立公司」的門檻,而是該把三條路拿來試算的提醒線。

 

開公司前,先算清楚這些「隱形成本」

 

公司的稅務優勢要扣掉養它的成本,才是真實的帳。這些是個人、行號沒有的負擔:

  • 每月記帳費:委由會計師約 2,000 至 6,000 元、記帳士約 1,500 至 3,000 元,公司比行號高。
  • 稅務簽證費(達一定規模或選擇查帳時):約 4 萬至 6 萬元一次。
  • 負責人健保要先檢查:負責人通常屬第一類被保險人,原本若掛在工會、公所、農漁會或以眷屬身分加保,成立公司後多半要改由公司投保(若已在他處以雇主或員工身分加保、且公司尚未僱用員工,則可能暫緩)。由公司投保時,保費由本人全額自付、不得列為公司費用;2026 年最低投保金額 42,000 、費率17%。
  • 退場也要錢:公司不是不想要就能消失,要走解散、清算程序,光法院聲報司法規費 1,000 元,委請會計師代辦解散清算市場行情約 2 萬至 5 萬元以上。行號收起來則單純得多。

相對地,行號設立登記費才 1,000 元(網路申請 800 元)、不需要會計師驗資,合規負擔輕很多。這也是為什麼「先用行號合規接案、再逐步公司化」往往是更穩的節奏。

 

結論:先確認錢的去向,再決定身分

 

回到開頭那句:該不該成立公司,關鍵不是收入到多少,是這筆錢你要不要留在公司繼續滾。 錢要蓄起來再投資,公司是好用的蓄水池;錢每年都要全領出來,個人或行號通常更省更輕。判斷時把四個訊號(客戶要發票、營收跨關卡、稅率偏高且能留盈、需要責任隔離或募資)拿出來對,出現愈多就愈該往上升級。

每個人的所得結構、費用比例、家庭扶養與分配規劃都不同,同樣的收入換不同條件,最划算的型態可能完全相反——這需要實際試算,不能照抄別人的答案。

 

找對身分,是接案者最划算的第一筆投資

 

我們是爍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,長期陪伴接案者、自由工作者與中小企業,從個人報稅、行號設立到公司架構與節稅規劃,協助你在每個階段「選對身分、把稅務基礎打穩」。比起收到國稅局補稅通知才回頭補救,提早規劃永遠更省、更安心。

如果你正卡在「個人、行號、公司到底哪個划算」,歡迎預約一次稅務規劃諮詢:我們會用你的實際收入、費用與資金用途,把三條路各算一遍、找出最省的那一條,再陪你決定何時升級。把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,你才能專心衝刺本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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